听说啊,最近有个消息,好多人都觉得特别好,就是今年3月1号开始,所有的机关单位都要照着新规定来办了,具体说呢,就是他们那儿的停车场里,新能源车充电桩的车位数量,不能少于总车位数的四分之一。
这跟以前可不一样了,之前也就是提个建议,让大家多多增加充电桩,现在直接变成了硬性指标,必须得做到。
你以前光是口头说说,让大家多搞点充电桩,结果怎么样呢?咱们周围很多机关单位的停车场,基本上就没有几个充电桩车位,就算偶尔有一两个,也常常被其他车占着,或者直接就封起来不让用,真是让人看了都着急。
至于外面那些专门给车充电的地方,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商用充电站,大部分都只有快充,很少有慢充桩,这其实也挺好理解的,人家开店做生意,肯定是为了赶紧挣钱,快充周转快嘛。
现在这个新标准出台,可真是帮了大忙。说白了,就是如果一个机关单位的停车场总共有100个车位,那它就得至少建25个专门给新能源车充电的车位,少一个都不行,就算违规。
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才真的能推动事情往前走,不然光靠提建议,那些老观念可没那么容易改变。
而且啊,这不光是说要建充电桩那么简单,对充电桩的类型和数量比例,也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说,不能只顾着安装快充桩,慢充桩也得有,据说慢充桩的比例还不小呢,甚至可以说是个大头。因为大家日常上班,车子停一天,慢充就特别方便,不用担心电量不够,晚上回家再充也行。要是都是快充,有时候并不那么方便,毕竟快充也不是随时都需要的,而且对电池也多少有些影响。
所以,这事儿从今年过完年就开始实施,要在全国这么多机关单位的停车场里都把充电桩建起来,这可不是个小工程。不过呢,我听人说,估计还是会用那种老模式,就是咱们常说的BOT模式。
这种模式其实挺好的,单位自己不用先掏很多钱去建这些设备,通常都是外面的公司来投资建设,他们建好了,提供充电服务,然后通过收电费啊服务费啊,慢慢把投资的钱挣回来。
这样一来,机关单位不用为前期投入资金发愁,也能很快地把充电设施给完善起来,对新能源车车主来说,以后找个地方充电,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再东奔西跑,也不用担心充电位被占用了,真正做到了让大家都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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