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类停车场,停车不足3小时免费,超过则按小时递增收费,超过12小时按天计费。二类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免费,超过则按次和小时递进收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享受五折优惠。
二、停车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垄断性质的停车场以及交通场站停车场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依法经营的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遵循“路内高于路外,室内高于室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考虑多方因素实行差别化收费。
四、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需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当地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五、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遵循《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六、公共立体停车场可加收一定的立体停车位费用。
七、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制定或调整时,应广泛征求意见。
八、停车服务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对于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白天和夜间的时段有特定规定。
九、停车服务内容包括普通看管、特殊看管或停放需求等,计费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十至十六、关于停车服务的计费方式、区域分类、特殊车辆优惠等详细情况,可参照当地停车管理部门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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