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那位小米SU7车主在交付中心一脚电门撞死销售的事,你们都听说了吧?
新车还没捂热就出人命,搁谁身上都是晴天霹雳。
但更离谱的是,车主明明当天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居然说保单还没生效!
这操作骚不骚?保险公司嘴上喊着"客户至上",条款里却埋着"次日零时生效"的坑。
你品品——
钱当天收了
保单当天出了
风险却要等到次日凌晨才认账 合着保险公司做的是无本买卖?
法律都看不下去了!法院判例明明白白说着:"次日生效"就是霸王条款。
特别是交强险,法院直接认定必须即时生效。
2023年深圳蔚来车主撞人案为啥能赔?就因保单白纸黑字写着"即时生效"四个大字。
你说商业险还能扯皮?法院照样打脸——2019年最高法公报案例写得清清楚楚,未尽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一律无效!
消费者活该当冤大头?现在满大街的汽车销售,有几个会主动提醒你勾选"即时生效"?
更讽刺的是——
保险推销电话一天能接仨
续保提醒比闹钟还准时
偏偏生效时间这事就集体装聋作哑 销售把保单拍你手里时,手指头永远精准避开"保险期间"那一行小字。
18万能买条命?要是车主只买了交强险,撞死人最多赔18万。
这数字够干嘛的?
一线城市墓地都买不起!
法院判赔偿超百万的交通事故一抓一大把,18万连丧葬费都不够填。
你说这保障的是受害人?我看保障的是保险公司腰包!
该醒醒了各位!下次买保险时劳驾多问一句:"是不是立即生效?"
记得盯着销售把"即时生效"四个字印在保单上。
别信什么口头承诺,保险公司翻脸比翻书快。
要是销售支支吾吾——直接换一家!花钱还买不来服务?
写在最后:
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比猴都精,早把"空白期"风险算进保费里了。
收钱时争分夺秒,担责时倒要卡着零点生效?这不叫风险管理,这叫吃相难看。说到底啊,不是制度有漏洞,是人心有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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