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新闻通气会今日上午召开,市出租汽车改革办副主任、市客管局局长高云桢宣布,《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将于3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根据新规,自明日开始,起步价将由现行的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同时,车公里价格也将从每公里2元上涨至2.4元。
◉ 改革主要内容
鼓励符合资质的社会资本参与传统出租车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经营。遵循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运营理念,不再对单独车辆形式的个体户开放运营权。
◉ 起步价和车公里价格调整
乘客出行费用将增加约3元。自即日起,出租车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来说,起步价将从现行的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同时,车公里价格也将从每公里2元上涨至2.4元。值得注意的是,非基础运价中的中等候费、空驶费以及夜间行车补贴费标准保持不变,而等候费的计价方式则由原先的四舍五入调整为满元计费。根据运价方案及当前出行结构进行测算,乘客每次出行的平均支出将增加约3元。
此外,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机制也将发生变化,由现行的政府定价模式转变为政府指导价模式。这意味着,政府发布的运价标准将作为最高限价,而出租汽车经营者则可根据自身的运营成本及市场竞争状况,灵活选择运费下浮方案。
◉ 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自2016年1月1日起,宁波市决定对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实施无偿使用政策,并正式取消了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对于那些已一次性缴纳但使用期限未满的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将根据剩余时间进行相应退还。此举旨在减轻出租汽车的经营负担,进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至2006年间,宁波市分批投放的840辆出租车曾一次性缴纳了不等额的15年有偿使用费,预计此次退费总额将达到3500万元。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明确,《宁波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方案》将作为清算工作的指导方案,清算对象为出租汽车营运权证上登记的经营者,并计划于3月初启动清算工作,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
◉ 发展网络约租车
为确保网络约租车的健康发展,宁波市已着手制定相关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并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这些措施,将依法规范网络约租车的运营,促进其有序发展。
◉ 服务质量和司机考核挂钩
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微信、短信等多元化途径对网络约租车服务进行监督。同时,建立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和应用体系,将乘客的评价结果与出租车企业的考核奖惩相联系,以激励优质服务。此外,引入优秀司机以劳动力入股的经营模式,进一步优化企业运营。
此外,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水平也应当得到相应的提升。如果司机的收入无法增长,可能会导致本地司机转行,而大量外地司机接替,这将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的提升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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