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车撞坏能不能要停运损失?维修项目对方不认可又该怎么办,看完这个案例就懂。
汪某某开车在路上,和某驾校的教练车发生碰撞。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汪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限额赔付了 1200 元。
这辆被撞的教练车属于驾校,平时专门用来给学员练车,有正规道路运输资质。事故之后车辆送去修理厂维修,一共产生维修费、配件费合计 6610 元。实际维修周期只有 7 天,双方庭审协商,按每天 280 元来算停运损失,合计 1960 元。
驾校找汪某某索要剩下的维修费以及停运损失,双方谈不拢。驾校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扣除保险赔付之后合计 14410 元。
一审法院核算全部证据:维修费配件费凭票据予以认可;停运损失按实际维修 7 天、每日 280 元计算,认定 1960 元。交强险财产限额 2000 元,保险公司已经赔了 1200 元,驾校自愿放弃剩余 800 元。最终判决汪某某赔偿 6570 元。
拿到一审判决,汪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提出两大核心异议。
第一,很多维修项目跟撞击位置不匹配,像右后门、A 柱、叶子板这些不该修的也修了,驾校不去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私自扩大维修范围,价格高于市场价,又没有定损报告,不该全额认维修费。
第二,教练车不属于货运、客运营运车辆,法律没有规定要赔停运损失,而且是驾校自己选择修理厂拖延维修,停运损失不应当赔。
二审法院为查清真相,专门向修理厂工作人员做询问笔录。修理厂解释:撞击导致 A 柱、叶子板、下边梁发生挤压变形,内部结构损坏,不是只看表面撞击点,很多零部件被挤坏,必须切割校正更换,所有维修项目都和本次碰撞存在关联。
二审综合维修结算单、配件销售单据、发票、修理厂询问笔录综合评判。
驾校已经提交维修全套票据,完成举证义务。汪某某主张存在无关维修、虚高价格,却拿不出相反证据推翻维修项目。车辆撞击不只是直接接触位置受损,挤压会造成周边零部件隐性损坏,修理厂维修项目和事故损伤能够对应,维修费应当予以支持。
教练车持有道路运输证,用于驾驶员培训经营,属于营利性质经营性车辆。因事故导致 7 天无法开展教学,必然产生经营损失,符合司法解释停运损失赔付条件,双方也已经确认每日 280 元标准,1960 元停运损失应当赔付。
最终二审驳回汪某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 50 元由汪某某自行承担,本判决为终审。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维权实用干货
教练车属于经营性车辆,发生事故维修期间,可以主张合理停运损失,不是只有网约车、货车才能要停运损失。
车辆碰撞不光直接撞击部位受损,挤压会带来周边零部件隐性损伤,不能仅凭肉眼外观判断哪些该修哪些不该修。
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不是强制,受害人有权自主选择正规修理厂维修,有维修清单、发票、配件凭证,法院一般认可维修费用。
肇事方质疑维修项目虚增、价格过高,不能只口头抗辩,要提交鉴定、第三方评估等相反证据,否则法院不会采纳。
停运损失按照实际维修天数计算,不是按车主主张的时长,双方可以协商单日损失标准,协商不成法院结合行业情况酌定。
最后问大家两个现实问题,欢迎评论区聊聊看法。
第一,驾校教练车被撞坏,能不能向全责肇事方索要停运损失?
第二,对方质疑你的修车项目乱修,需要哪一方拿出证据证明维修不合理?
觉得文章有用转发给开车的朋友,发生车辆事故财产纠纷知道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