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看谁在界定安全的边界

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2024)的落地,争议也随之产生。作为政策制定者,大家习惯用冷冰冰的数据模型来分析世界,但这一次,普通人看到的却是公共政策对常识的傲慢,以及对底层生存成本的漠视。

一、 安全的边际成本:谁在支付代价?

所有支持严管的人,口号都是无懈可击的“安全”。但经济学的第一课就是:凡事皆有代价,安全也不例外。

我们必须厘清两个概念:外部性与替代性。

汽车重达两吨,急加速功能让它成为街头的猛兽,由于车主有“铁包肉”的保护,其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极大的外部伤害,所以必须严管。

而电动车呢?限速25公里,它是典型的“肉包铁”。在绝大多数事故中,骑行者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这种风险具有“自限性”,就像极限运动者对自己负责一样。对于这种对自己负责的行为,公权力的介入应当是克制的。

更关键的是“替代性”。一个政策的良恶,取决于它是否给出了更低成本的替代方案。

对于月薪4000元、需要每天接送两个孩子的家长来说,公交车20分钟一班,汽车买不起也养不起。电动车是他们唯一的解。新国标规定“只能带一名12岁以下儿童”,禁止安装防风被。

那么请问,二孩家庭怎么办?先把小的送回家,再回头接大的?在零下几度的冬天,让孩子在校门口孤零零地等?还是让孩子在寒风中冻得手脚麻木?

如果一项安全政策,是以牺牲几千万家庭的基本生活便利,甚至是以孩子的健康为代价,那么这个“安全”的边际成本,高得离谱。

二、 监管的异化:是守夜人,还是收割者?

在这场风波中,有一个角色耐人寻味,自行车协会。

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应当是企业的代言人、消费者的传声筒,它是连接市场与政府的桥梁。但在我们的语境下,某些协会正在异化为“二政府”。

它们“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当一个本该代表行业利益的组织,反而积极推动比法律更严苛的管制标准时,我们不得不警惕这里面的“监管俘获”。通过提高标准淘汰旧车,迫使3.5亿存量用户换新,这是一场巨大的利益盛宴。

当安全政策的逻辑链条末端,站着的是急于去库存的厂家,那么这个政策的正当性,就必然存疑。

三、 承认“自发秩序”:城市不只是用来看的

国内为什么有3.5亿辆电动自行车?

这不是规划出来的,这是被“禁”出来的。我们禁了全世界通行的摩托车,为了所谓的城市形象,为了给汽车让路。高昂的牌照费(如上海的一块黄牌就要53万)切断了普通人的晋升阶梯。

于是,市场自发演化出了电动自行车,填补了摩托车留下的生态位。这是哈耶克所说的“自发秩序”,是民间智慧在行政管制夹缝中顽强生长的结果。

这种秩序看起来杂乱,却包含了巨大的经济活力。它是外卖员的饭碗,是上班族的通勤腿,是无数小微生意的物流网。

我们的某些管理者,似乎患上了“洁癖”。他们坐在恒温的奥迪车里,看着窗外,觉得那些带着挡风被、挂着杂物的电动车“有碍观瞻”。他们希望城市像沙盘一样整洁、有序。

城市是用来生活的,不是用来看的。 城市的烟火气,恰恰就藏在这些“杂乱”之中。

经济正在过冬,老百姓的日子过得紧巴。在这个时候,公共政策的职责,应该是给寒风中的孩子递去一条毯子,而不是粗暴地把它抽走。

如果一个社会,连一位母亲接送孩子的电动车都容不下,连一块挡寒的棉被都要撕扯下来,那么我们引以为傲的现代化,究竟是为了谁?

不管是骑电驴的,还是开轿车的,路权面前,人格平等。要把选择权还给市场,把温度还给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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