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江苏盐城的一个高速入口处,一位摩托车骑手被交警拦了下来。 这本来可能只是一次普通的交通管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段由行车记录仪拍下的几十秒视频,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引爆了整个中文互联网。 骑手掏出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着条文对交警说,国家法律没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我这是合法合规的。 而交警的一句反问,瞬间让这场法条争论变了味:“是不是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 是不是中国摩托车又行了? ”
这句话像一颗火星,掉进了早已干燥的舆论草场。 支持骑手的人觉得,这是对摩托车爱好者群体的嘲讽;支持交警的人则认为,这只是执法者在面对“硬刚”时一句无奈的情绪表达。 但真正让事情复杂化的,是随后流出的更多信息。 人们发现,网络上疯传的、充满火药味的视频片段,是被精心剪辑过的。 在更完整的版本里,那位交警在说完“打鸡血”之后,还补了一句:“张雪是不是你们的模范和榜样,但人家是合理合规合法的。 ”发布视频的骑手账号,很快改名或隐藏,原视频也疑似被删除。 而被卷入漩涡中心的国产摩托车品牌“张雪机车”的创始人张雪,先在14日深夜高调回应“对! 还有凯越,我们就是行了”,又在15日下午悄悄删除了这段回应视频。
一场简单的执法冲突,就这样演变成了一场关于法律、权力、路权、舆论和真相的罗生门。 当我们抛开情绪,试图厘清这件事时,第一个无法绕开的核心矛盾,就是那本被掏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骑手们的依据非常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列举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类型,包括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等等,但其中确实没有“摩托车”这三个字。 不仅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三条,还对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和载人(不得载人)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很多摩托车爱好者看来,这恰恰证明了国家法律是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只是附加了条件。
然而,交警的底气来自另一份文件,一份在江苏省内拥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法规。 就在事件发生半年前,2025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决定。 修改后的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白纸黑字地写着:“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这意味着,在江苏省的行政区域内,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是有明确地方立法支撑的。 交警依据这份2025年9月最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拦阻和劝返,从程序上讲,确实“于法有据”。
这就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法学争议:当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而地方性法规明确禁止时,到底该听谁的? 支持地方禁令的一方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赋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权力。 各省基于自身高速公路的路况、车流量、安全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管理条例,正是对这一授权条款的落实。 例如,四川省交警部门就曾解释,四川高速公路弯多坡多,摩托车高速行驶稳定性差,因此禁止上高速是基于安全考虑,并且有法可依。
但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 中国摩托车商会就曾多次就类似的地方禁令提出异议。 2026年初,当湖南省拟在《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条款时,中国摩托车商会专门致函“劝阻”。 他们的理由很直接:地方性法规规定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与上位法(即《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抵触。 这种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体现。 2026年,江西庐山人民法院就审理过一起案件,摩托车驾驶人夏某因在江西高速上行驶被罚,他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当庭要求对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标识牌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江西省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违反了上位法。
江苏省并非个例。 一张由摩托车爱好者整理、截至2026年3月的“全国高速禁摩地图”显示,至少有13个省级行政区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这其中包括浙江(2020年起)、江苏(2025年修订)、山东(2014年)、河南(2023年)、四川(2022年)等省份。 然而,地图的另一面是,像贵州这样的省份,不仅允许摩托车上高速,还因其贴心的服务和引导被摩友称为“骑行天堂”。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政府在答复市民咨询时也明确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摩托车是允许上高速的,但同时也指出,部分高速公路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设置禁止驶入标志。 这种“一国多制”的局面,让跨省骑行的摩托车爱好者们常常无所适从,也是盐城这位骑手发出“为什么其他省可以,就江苏特殊”质问的现实背景。
回到盐城高速口的那个下午,事件的另一个焦点迅速转移到了执法者本身。 那句“打鸡血”的质问,无论后续是否有补充解释,其本身所携带的情绪色彩,在互联网传播中被无限放大。 它被解读为执法者对特定摩托车品牌拥趸、乃至对整个摩托车骑行群体的不屑。 尽管后续调查指出,现场民警其实进行了长时间的劝解,但被剪辑和传播的,恰恰是那最具冲突感的几十秒。 这暴露了自媒体时代执法面临的新挑战:每一个执法现场都可能被记录、被剪辑、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下审视。 执法的权威不仅来自于法律条文,也来自于执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所传递出的专业与克制。
张雪机车的卷入,则给事件增添了一层产业与文化的注脚。 张雪作为国产摩托车品牌的代表人物,其“我们就是行了”的短暂回应,瞬间点燃了众多国产摩托车支持者的情绪。 这背后是近年来国产摩托车产业的快速崛起和年轻骑行文化的蓬勃发展。 摩托车不再仅仅是代步工具,更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和圈层身份的象征。 交警口中“中国摩托车又行了”的调侃,无意间戳中了一个正在发生的现实:中国的摩托车,尤其是在中大排量领域,确实在品牌、设计和性能上越来越“行”了。 执法者与骑行者在认知上可能存在的鸿沟——一方视其为需要严管的安全隐患,另一方视其为值得骄傲的爱好与工业成果——在这场对话中显露无遗。
关于摩托车能否上高速的争论,本质上是安全与路权之间的古老权衡。 支持禁摩的一方,最有力的论据永远是安全。 “肉包铁”的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的汽车洪流中显得无比脆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许多省份在解释禁令时都提到了本地复杂的高速路况(如多山、多弯、多坡)和巨大的车流量带来的高风险。 而支持路权的一方则认为,因噎废食不可取。 摩托车是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者考取了驾照,车辆通过了年检,购买了保险,就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通行权利。 危险与否取决于驾驶者是否遵守规则,而非车型本身。 他们认为,管理应该侧重于对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具体违法行为的查处,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整个车型上路。
这种争论不仅发生在街头和网络,也发生在庄严的法庭上。 除了前文提到的江西案例,更早的司法实践也显示过不同的倾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的一份评析中指出,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但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经营者有权结合公路交通状况设置交通标志。 这意味着,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基于管理需要设置的禁令标志的合法性。 这些诉讼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这场争论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它不是一个靠街头争执就能解决的问题。
截至2026年4月16日,盐城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已了解到此事,正在核查详细情况。 而网络上的讨论并未停息,它从一个个案蔓延开去,触及了法律体系的衔接、地方治理的差异、执法行为的边界、舆论时代的沟通以及一个产业与一种文化的生存空间。 每一个围观者似乎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立场:有人看到的是对规则的捍卫,有人看到的是对权利的争取;有人看到的是执法方式的粗粝,有人看到的是网络信息的失真。 盐城高速口的那次拦截,就像一枚棱镜,折射出了当下社会多个层面的光与影。 而关于摩托车能否驶上那条笔直宽阔的高速公路的答案,依然在不同的法规、不同的省份和不同人的心中,蜿蜒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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