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025年4月30日更新了电车补贴测试要求,发布了环境部公告第2025-75号(MOE Notice 2025-75)。
与MOE Notice 2024-217相比,主要更新了附件中电动客车,电动货车,电动摩托车的环保补贴要求和电动汽车环保补贴测试标准。生效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发布即生效和实施),其中关于Table 5的电池荷电状态(SOC)的修改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电动客车环保补贴标准(MOE Notice No.2025-75 - Table 2)
本次修订了电池能量密度评价规定,电动客车的电池能量密度(以单体电池为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2026年起区分为大型客车和轻/小/中型客车需分别满足各年度不同能量密度要求(如下表)。
即使已完成评估和补贴的电动客车,若因部分性能改进、规格变更等原因变更认证,仍适用该年度的标准。但儿童校车,无论规模大小,均适用轻型、小型、中型的电池能量密度标准。
▎电动货车环保补贴标准(MOE Notice No.2025-75 - Table 3)
本次修订了电池能量密度评价规定,规定电动货车的电池能量密度(以单体电池为单位)应根据车辆类型适用(如下表)。
对于已完成评估和补贴的电动货车,若因部分性能改进、规格变更等原因变更认证,适用该年标准。但普通货车中单次充电续航里程达340公里及以上的,如果不符合以下标准,至2028年12月31日前可适用厢式车标准。
▎电动摩托车环保补贴标准(MOE Notice No.2025-75 - Table 4)
本次修订改善了两轮车充电速度的评价标准,从原先规定快充或满充充满的时间改为要求在电池SOC 20%至80%的区间内,10分钟内的充电电流平均值应达到12A或以上(对比如下表)。
▎电动汽车环保补贴标准(MOE Notice No.2025-75 - Table 5)
本次修订规定了电池充电量(SOC)信息提供功能及新的评价方法。将第一部分非两轮车的评估方法新增了第7条(电池类型),要求如果测试报告中出现多个电池性能结果(例如电池能量密度),则记录最低的结果。新增了第12条要求在车辆静止状态下,连接充电器后,确认车辆的电池电量(SOC)信息是否能实时传输至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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