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车SU7被法院“打脸”:未验车先催尾款,这个国内首例判决动了谁的奶酪?

订了小米SU7,车还没排产就被催七天内付清尾款,不然定金不退?最近,一位消费者赢了这场官司,法院认定小米‘未验车先付尾款’的条款无效,双倍返还定金。这不仅是国内首例,更被新华社发文定为‘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红线’的典型案例。当我们讨论汽车销售模式创新时,企业追求效率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消费者买二三十万的商品,连车都没见到,就得先把尾款打过去,这种风险转嫁合理吗?为何一边是小米汽车前三季度营收283亿元首次盈利,另一边却又官司不断、投诉集中爆发?本期播客深度剖析: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朴素原则遇上新势力的效率狂奔,我们该如何守护那份基本的交易公平?

主持人:我们这期节目的主题是汽车销售模式创新与消费者权益的边界,最近有个事儿挺出圈的,你可能也刷到了——一位消费者通过小米汽车App订了台SU7 Max,结果车还没排产呢,就被催着七天内付清尾款,不然定金就没了。他不干,打官司,最后法院判了:这条款无效,小米得双倍返还定金,一共一万块。嘉宾:哎,这个案子我注意到了,说实话,一万块对小米来说真不算啥,但‘国内首例’这四个字分量可不轻。这意味着司法系统第一次明确说,你这个‘未验车先催尾款’的做法,踩红线了。而且没过多久,新华社旗下《新华每日电讯》就发了评论,标题直接叫《汽车销售模式创新,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红线》,点名小米,语气相当严厉。主持人:对,我当时看到那篇评论,心里咯噔一下。你说它是个消费纠纷吧,法院判了也就算了,但它被上升到了‘红线’的高度,说明这已经不是个案了。我一直在想,咱们普通人买车,不都是先看车、试驾、确认没问题再交钱吗?怎么到了小米这儿,变成钱先交了,车还在流水线上?你刚说‘国内首例’,那我问你,这个‘首例’到底意味着啥?是不是以后其他车企也得掂量掂量?嘉宾:是,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这个‘首例’最狠的地方,不是罚了多少钱,而是它确立了一个判例逻辑:企业自己在App上说的‘支持验车后付尾款’,成了消费者签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结果你实际操作时又反着来,那法院当然要站消费者这边。这就像你答应我‘拍完照再付款’,结果照片还没拍,你就让我先把钱转了,这不自相矛盾吗?主持人:打个比方,就像我去买西瓜,我说好拍一拍、看一看再付钱,结果你非让我先扫码,说‘付了钱马上切给你’——我心里能踏实吗?更何况这买的不是西瓜,是二三十万的车啊。你说是不是?而且法院还特别强调了一点:双方之前已经说好了,订单有效期三百六十天,消费者随时可以申请排产。结果小米海口公司自己没通知排产,就擅自把车安排生产了,回头还催人家付尾款,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嘉宾:没错,这里头有个关键点你刚没提,但特别重要:这属于违约。你既然答应了人家三百六十天内都能申请排产,那就得守约。你自己先动手排产,等于单方面改变了履约顺序,还反过来怪消费者不配合,这说不过去。而且你看,法院认定这个‘未验车先付尾款’的条款是‘格式条款’,啥叫格式条款?就是那种密密麻麻印好的、你不能改、只能签的合同内容,像买车、买房、注册App都常见。主持人:对,这种条款我们签的时候根本没细看,但其实里头可能藏着大坑。比如这次,它直接把‘付尾款’和‘能不能提车’绑在一起,还说不付就没收定金,听起来就有点吓人。贝隆律师事务所的马向律师就说了,这种要求对消费者的资金安排和权益保障影响太大,属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消费者完全有权说不。你想想,二三十万不是小数目,钱一交出去,车还没影儿,我心里能不慌吗?嘉宾:是,我明白你的担心。其实企业那边也有自己的逻辑。小米客服解释说,部分热门配置订单太多,为了保障生产排期稳定,得提前确认哪些订单是‘铁板钉钉’的,好安排材料和人力。你可以理解成,工厂就像饭店要办宴席,得提前知道到底有多少桌人真会来,不然食材买多了浪费,买少了又上不了菜。所以他们想用‘提前付尾款’来锁定订单,确保生产节奏。主持人: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问题是,这个‘稳定’的代价是谁在承担?是消费者啊。我钱先付了,结果车延期交付、配置缩水、甚至宣传和实车不符,那我找谁去?而且你说‘生产排期稳定’,可消费者连车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就得先把尾款打过去,这公平吗?我刚查了公开投诉平台,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开始,类似投诉集中爆发,不光是SU7,连新款YU7 SUV也有。很多人合同里写的是‘按门店通知支付尾款’,根本没说清楚到底是先验车还是先付钱,这不就是埋雷吗?嘉宾:你说得对,这个问题确实不是孤例。而且你看,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负责销售的那家——从二零二四年底到现在,已经涉及超过十起买卖合同纠纷,分布在上海、重庆、厦门、南京。说明这已经不是某个门店的问题,而是模式层面的系统性风险。但有意思的是,另一边小米汽车的业绩又特别亮眼:前三季度累计交付超过二十六万辆,第三季度单季就交了一十万八千八百辆,营收二百八十三亿元,占集团总营收的百分之二十五,毛利率还提到了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单季经营收益七个亿,第一次盈利了。主持人:哎,这里头的反差太强烈了。一边是交付量、营收、利润全创新高,听着像是成功典范;另一边却是官司不断,舆论压力山大。你不觉得这有点像‘用速度换风险’吗?跑得太快,细节就顾不上了。而且不只是这个‘先付款’的争议,还有SU7 Ultra那个四点二万元的碳纤维挖孔机盖,也被车主告上法庭,说宣传和实际不符。雷军说它能散热,结果车主发现根本没这功能。开庭那天,小米法务还突然甩出八十四页新证据,庭审都推迟了。嘉宾:是,我看到那个细节也愣了一下。法务团队辩解说,雷军发完微博八小时后就删改了,所以不算误导;还说雷军自己都讲‘不建议购买’,所以不存在虚假宣传的主观故意。但问题是,普通消费者哪会去翻你八小时前的微博?他们看到的就是你当时说的话。而且四点二万元不是小钱,虽然你说它不是购车的决定性因素,可对很多人来说,这就是冲着这个配置买的。主持人:所以你看,这已经不是单一问题了。从‘先付款后验车’到‘宣传与实车不符’,再到客服让消费者‘跟门店协商’——这句话你品品,是不是有点踢皮球的意思?你说他们真想解决,为啥不直接给个明确答复?反而把难题推给一线销售?这不就是典型的‘总部定规则,门店背锅’吗?嘉宾:等一下,你刚说‘踢皮球’,我得稍微补充一下。从企业角度看,他们可能真觉得‘协商’是合理路径,毕竟各地门店情况不同。但问题是,消费者签的是统一合同,面对的是统一品牌,结果出了事让你去找门店,这信任感一下就塌了。而且你别忘了,新华社那篇评论虽然点名小米,但其实是冲着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去的。预售模式现在问题不少:数据泡沫严重,把‘小订’当订单宣传;交付周期一拖再拖;配置缩水、续航虚标……这些都不是小米一家的问题。主持人:但话说回来,直销模式本身不是坏事啊。特斯拉、理想、蔚来、小鹏,人家直营也做得挺好。用户在线下单,全国统一定价,不用砍价,还能在线‘监控’车辆进度,车到店直接提走,体验很顺。可到了小米这儿,怎么就变味了呢?是不是因为规模上得太猛,管理没跟上?创新是好事,但不能拿消费者的信任当试错成本吧?嘉宾:这其实是个挺典型的‘效率与公平’的冲突。企业追求效率,想快速锁定订单、优化排产、提升现金流,这都能理解。但问题是,效率的边界在哪?是不是所有风险都要消费者扛?比如那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朴素原则,听着老套,但在大宗交易里特别重要。它不是说非得当场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而是说‘付款’和‘交付’的顺序不能颠倒。你让我先付尾款,等于让我提前承担所有风险,这合理吗?主持人:说白了,就是信任问题。传统4S店那套‘先验车后付款’的流程,为啥能沿用这么多年?因为它建立了买卖双方的平衡。你车有问题,我当场能看出来;我钱没付,你也没理由不配合。可现在这套模式被打破了,企业用‘创新’的名义,把风险全转嫁给了消费者。而且你看,很多合同条款写得模模糊糊,就一句‘按门店通知支付尾款’,连先后顺序都不写清楚,这不是故意留模糊地带吗?嘉宾:是,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业内也有人分析,现在汽车行业竞争太激烈,预售模式成了标配,但执行起来容易走样。数据要好看,就得把‘小订’当销量吹;交付要快,就得提前催款;宣传要吸睛,就得把配置说得天花乱坠。可一旦消费者真去验车、提车,发现不对劲,矛盾就爆发了。所以归根到底,不是模式有问题,而是落地的时候变了味。主持人:那我们聊了这么多,是不是可以总结一下?第一,公平交易是底线,法院判了,新华社也说了,创新不能突破这个红线。第二,消费者对‘先验车后付款’的期待不是矫情,是长期市场实践形成的合理信赖。第三,企业追求效率可以,但不能靠格式条款把风险全甩给消费者,否则就算短期业绩再好看,长期品牌信任也会被一点点耗光。你觉得这三条站得住脚吗?嘉宾:完全同意。而且我还想补充一点:消费者也不是反对新模式,大家欢迎透明、高效、统一的体验。但前提是,规则要清晰,承诺要兑现,出了问题要有担当。像这次海口的案子,消费者赢了,不只是拿回了一万块,更是赢回了一种信心:哪怕你是大公司,只要侵犯了基本权益,法律也会站在我这边。主持人:是啊,这其实挺鼓舞人心的。你想,一个普通人,因为一条合同条款不合理,敢去打官司,最后还赢了,还被新华社点名支持。这说明什么?说明市场在进步,消费者在觉醒。我们聊这个,不是为了‘搞倒’谁,而是希望企业能在创新的同时,守住最基本的诚信底线。所以最后我想说,如果你以后买车,遇到那种模模糊糊的条款,别怕,多问一句,多查一下,甚至可以像李平一样,该较真时就较真。主持人:本期节目中最发人深省的一个观点是:汽车销售模式创新,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红线。这句话不仅是对小米的警示,更是对整个行业的提醒。创新可以快,但不能跑偏;规模可以大,但不能失守。感谢你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小米汽车SU7被法院“打脸”:未验车先催尾款,这个国内首例判决动了谁的奶酪?-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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