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拼车、跨城顺风车,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最高法刚刚通过典型案例明确:私家车拼车、顺风车不属于非法营运,交通部门不得随意处罚。这一锤定音,彻底堵住了过去那种“看你不顺眼就罚你”的执法漏洞。
很多人吃过亏,是因为搞不清拼车和黑车的区别。最高法这次把界限划得清清楚楚:拼车、顺风车的核心是“互助”。车主自己就有出行计划,顺带载人,收取油费和过路费,仅仅是分摊成本,不是为了赚钱。而非法营运的核心是“牟利”——专门开车拉客、赚取差价,没有营运证,没有资格证。就这一条,便让成千上万的车主摆脱了长年悬在头上的“灰色地带”。
那么,怎样才算合规?最高法这次也画了三条红线:
第一,收费不得超过实际成本。油费加过路费一共100元,你收乘客110元,那就是营利了,越界。很多地方还规定,每公里收费不能超过当地出租车运价的一半。
第二,路线必须顺路。你本来要去A地,乘客也去A地或沿途,这就是顺风;若是绕路几十公里去接送,那就成了专车业务。
第三,频次不能过高。北京、上海规定每天不超过2单,深圳是3单。一天十来趟的,谁会相信你只是顺路?
为什么这次定调这么重要?以前,同样的行为在A市被认定合规,在B市却算非法营运,全看地方交管的心情。如今有了最高法的统一标准,合规的就不能乱罚,违法的依然依法查处。更现实的好处是:合规拼车出了事故,法院会酌情减轻赔偿责任(通常减20%到50%);但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营运,不仅要赔全款,保险公司还可能以“改变车辆性质”为由拒赔,这种雷才是最可怕的。
这次的判定不是给钻空子的人开绿灯,而是给真正需要拼车的人一条安全的合法出路。互助是好事,但不能变成生意;执法要规范,而不是一刀切。以后上路,合规顺风安心开,专门跑营运的老老实实办证——道理,终于明明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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