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在船上装个上网快点的“锅”,就可能让你吃上牢饭?
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在今天的现实世界里,这事儿不仅可能,而且已经有了活生生的例子。
故事得从一艘远洋货船说起。
想象一下,你是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船员,一年到头,陪伴你的只有一望无际的大海和单调的机器轰鸣。
上网?
那简直是奢侈品。
船上传统的卫星网络,慢得像老牛拉破车,发个微信图片都得转半天圈,想跟家里人视频聊聊天?
门儿都没有,画面卡得像幻灯片。
这种与世隔绝的日子,熬人得很。
突然有一天,船东给船上装了个新玩意儿——一个看起来挺科幻的白色小方盘,大名鼎鼎的“星链”。
这东西简直就是天外飞仙,网速“嗖”一下就上去了,别说视频通话,在线看高清电影都毫无压力。
船员们乐坏了,感觉自己一下子从信息孤岛回到了文明世界。
船长也高兴,有了高速网络,船舶的运营数据能实时传回公司,航线优化、设备监控,效率大大提升。
这玩意儿,简直是航运界的“神器”。
然而,当这艘满载着船员喜悦的货船,缓缓驶入中国宁波港的领海时,麻烦来了。
海事局的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一眼就盯上了甲板上那个不起眼的白色方盘。
经过专家一核实,得,就是它,星链终端。
结果可想而知,设备被查,船公司被罚。
这成了全国头一遭,给所有还在偷偷用、或者琢磨着要用的船东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很多人就不明白了,不就是上个网吗?
还是在自己国家的船上,怎么就违法了?
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
首先,你得明白,通信这玩意儿,从来都不是你想用啥就用啥的。
尤其是在一个国家的地盘上。
国际上有个叫“国际电信联盟”的组织,早就立下了规矩:任何卫星网络想在一个国家提供服务,都得先跟这个国家的主管部门打声招呼,拿到“落地权”许可。
说白了,就是你得在我这儿备案,接受我的管理。
星链是美国的玩意儿,它在全球天上飞,但它的信号要落到中国的地盘上(包括中国的船),就得遵守中国的规矩。
目前为止,中国并没有给星链发这张“通行证”。
所以,你在中国领海内用它,就是“无证驾驶”,属于非法操作。
有人可能会抬杠:船在大海上,尤其是在公海上,不是“天高皇帝远”,想干啥干啥吗?
这叫“公海自由”。
这话在以前或许还能唬唬人,但用在无线电通信上,就是个大大的误区。
无线电频谱资源,跟公海里的鱼不一样,它不是无限的,而是每个国家都视若珍宝的战略资源。
你的船虽然挂着中国旗,但你用的星链终端在发射信号,这个行为本身就触犯了我们国家的无线电管理法规。
这就好比你在自己家里,也不能私自搞个地下电台广播吧?
一个道理。
我国作为船旗国,完全有权力在任何地方,管束本国船只的这种违法行为。
这还只是第一层。
更深一层的问题,在于数据。
你用星链上网,你所有的通信数据,包括船的实时位置、航行轨迹、装了什么货、船员的个人信息,甚至是船员跟家人的聊天内容,全都是通过天上的星链卫星,直接传到了设在国外的地面站,然后进入全球互联网。
整个过程,完全绕开了中国的监管。
这就好比你在自己家里装了个摄像头,但监控画面的服务器和控制权,却在别人手里。
这后门开得也太大了。
往小了说,是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的外泄;往大了说,可就直接捅到国家安全的“马蜂窝”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法学专家夏春利就指出过,如果这艘船恰好经过了某个重要的港口、航道,甚至军事禁区,船员随手拍张照片发出去,这些高精度的实时影像数据直接传到境外,这算什么?
在《反间谍法》和《国家安全法》的框架下,这性质可就严重了,最高可能被认定为“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那可不是罚款了事,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能判无期徒刑的。
这种担心绝非危言耸听。
在乌克兰危机中,星链就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它既能提供关键通信,也能根据需要被远程关闭或限制特定区域的服务。
这证明了它的运营方,是完全有能力对任何一个终端进行精确定位和远程操控的。
这样一个“可控”的系统,数据链路又完全在境外,哪个国家敢掉以轻心?
所以,宁波海事局的这次执法,释放的信号再明确不过了:技术上的便利,绝对不能凌驾于国家主权和法律红线之上。
以前可能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茫茫大海上,谁能查到我?
现在看来,监管部门的技术手段和执法决心,都已经到位了。
当然,我们也能理解船东和船员们的苦衷。
数字化、智能化的航运是大势所趋,对高速网络的需求是实实在在的。
堵死一条路,总得开一扇窗。
其实,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
短期来看,可以搞一些“试点”,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比如要求数据必须通过设在中国的关口站回传,允许部分有特殊需求的船队在特定条件下临时使用。
但从长远看,真正的出路还得靠我们自己。
这几年,我们国家自己的低轨卫星互联网星座,也就是俗称的中国版“星链”——“国网”,正在加紧建设。
2021年,专门负责这事儿的“中国星网”公司都成立了。
等到我们自己的“天网”铺开,覆盖全球,那中国的远洋商船用上合规、安全、高速的卫星网络,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到那时候,船员们既能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船东们也不用再提心吊胆,这才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所以,这起“全国首例”的罚单,与其说是一个结束,不如说是一个开始。
它敲响了警钟,也指明了方向。
在规则明确之前,任何“先上车后补票”的想法,都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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