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讯】一辆标价5.3万元的电动货车,竟让宁夏银川市民王女士背上了9万元债务——这不是夸张,而是一起典型的新能源商用车“伪购车、真租赁”纠纷。近日,王女士向媒体披露,她在2025年4月购车过程中被诱导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车辆交付后频繁故障、无法营运,而车商在沟通中,以身体不适为、为由拉黑微信直至失联,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据购车发票显示,王女士所购金杯新海豚EV电动载货汽车裸车价为53,000元,但其通过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抵押合同》却约定融资总额高达90,000元,年利率10.99%,分36期偿还。更蹊跷的是,银行转账记录证实,这笔9万元款项由第三方公司“宁夏鑫戎盛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车商“宁夏王欢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王女士本人并未经手资金。
“我以为是全款买车,结果签的是租车合同,车还不归我。”王女士坦言,销售过程中无人明确告知合同性质,也未解释“售后回租”模式意味着车辆所有权始终属于金融公司,自己只是承租人。
雪上加霜的是,车辆交付后问题不断。维修记录显示,短短半年内,该车已多次更换动力电池包(费用约7万元)、后桥总成、前后制动系统、充电接口等关键部件。多家维修厂预检报告指出:“动力电池严重老化”“后桥异响需紧急处理”“车身结构异常变形”。一位技师直言:“这样的车根本无法正常跑运输。”
面对无法使用的车辆,王女士多次联系车商负责人王欢喜(化名)协商退车。微信聊天截图显示,对方曾表示“我给你退”“让媒体不要报道”,随后以”身体不适、情绪不好“为由拉黑微信,失联不予处理。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本案至少存在三重违规嫌疑:一是虚高车价套取融资,涉嫌消费欺诈;二是隐瞒融资租赁实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三是交付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车辆,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若车辆确属“修无可修”,消费者有权主张退换。
目前,王女士已收集齐全套证据,包括购车发票、融资合同、银行流水、维修单据及聊天记录,正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局及消费者协会等多渠道投诉。她呼吁相关部门彻查此类“低首付+高租金+模糊合同”的行业潜规则,避免更多个体货运司机落入类似陷阱。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