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限行政策调整:新能源与载货汽车新规解读

❒ 限行措施与新能源汽车优待

3月29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宣布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根据通告,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延续原有的车牌尾号区域限行政策。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在此次新规中获得了特别优待,无论是新能源专用号牌还是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均不受此限行措施的限制。

同时,载货汽车的道路通行管理将继续遵循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其中,持有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将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的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的限制。但需注意,这些车辆不得在全市域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标志的路段通行。

天津机动车限行政策调整:新能源与载货汽车新规解读-有驾

为应对交通拥堵、节约能源并改善空气质量,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遵循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同时结合《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的指导思想,市人民政府已决定持续推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 具体限行政策

以下是具体的限行政策:

一、自2021年4月5日起,工作日的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以及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的道路通行。但这些车辆可以通过“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进行预约申办,获得通行凭证后,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的道路行驶。

二、在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日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外,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的每日7时至19时,仍需遵守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的区域限行规定。

三、按照上述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尾号被分为5组,并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5日至7月4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限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二)2021年7月5日至10月3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包括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以及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机动车,即“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用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服务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以及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 载货汽车通行管理

载货汽车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将继续遵循我市现行的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然而,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以及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如果它们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那么它们将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的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的限制。但请注意,这些车辆不得在全市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标志的路段行驶。

专用通行证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配发。市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tj.122.gov.cn)”,在平台上找到“各类通行证申领”选项,下载后自助打印并随车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 便民措施与其他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出行的便捷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受理并处理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的号牌变更申请,只要其满足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要求。同时,对于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将特别发放专用通行证,以保障其出行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天津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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