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遭遇过这些糟心的薪酬纠纷?
公司一句“效益不好”,没跟你商量就直接降薪、扣款,你只能忍气吞声?
明明为A公司干活,提成、奖金却由老板的另一家B公司发放,一旦B公司耍赖不付,A公司就甩锅:“谁答应你的找谁去”,你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辛苦干满一年,就等年终奖兜底,结果发放前被辞退或离职,公司掏出规章制度说“离职员工不享受”,一年的期待直接“泡汤”?
很多劳动者都会有这样的误区:
“公司效益差,调整薪酬是天经地义的事”;
“钱是关联公司承诺的,签合同的公司没义务负责”;
“年终奖是公司给的福利,发不发、发给谁,公司说了算,离职了肯定没份”。
但真实的法律实践告诉你:这些常见的公司“拒付理由”,在法庭上大多站不住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远比你想象中更受法律保护。
下面,我们直接拆解3份未经加工的真实法院判决书,看看法官如何逐一戳破这些拒付“套路”。结果可能和你想的完全不一样,跟着法院的思路,学会守护自己的血汗钱!
案例一:公司单方降薪?法院:多扣的钱,一分不少退回来!
引用案例:(2024)苏02民终5452号 无锡市某某公司诉丁某案
案情简述
丁某长期在某甲公司工作,后被借调至集团内其他公司。2022年6月,集团召开会议决定调减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丁某每月薪资减少926元。2022年6月至10月,某甲公司每月都从丁某工资中扣了926元。丁某认为降薪应从7月开始,6月属于多扣,于是起诉要求公司返还。
争议焦点
2022年绩效工资调减是否覆盖全年?某甲公司2022年6月扣款926元是否合法?
法院观点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降薪,除非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集团会议纪要仅明确要调减绩效工资,却没说清调减从2022年1月开始。而且某甲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丁某知晓并同意降薪从1月起始。因此,公司2022年6月的扣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甲公司需向丁某返还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多扣的工资,共计4630元。
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案例二:提成是关联公司发的,签合同的公司就能甩锅?法院:必须你付!
引用案例:(2023)沪02民终5439号 上海天倍喜实业有限公司诉蔡君案
案情简述
蔡君与天倍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又与天倍喜公司、其关联公司味蕾公司签订《运营协议》,约定蔡君负责味蕾公司网店运营,提成由味蕾公司支付。后来味蕾公司拒不支付提成,蔡君起诉要求天倍喜公司支付,天倍喜公司则辩称“提成该找味蕾公司要”。
争议焦点
天倍喜公司是否需要对关联公司味蕾公司欠付的提成承担支付责任?
法院观点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天倍喜公司与味蕾公司经营范围高度重合,管理人员、股东存在重合或直系亲属关系,属于典型的关联公司。
更关键的是,涉案《运营协议》明确是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存续、提成支付都和蔡君与天倍喜公司的劳动关系直接相关。蔡君为味蕾公司提供的服务,本质上依附于其与天倍喜公司的劳动关系,因此相关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在味蕾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提成的情况下,天倍喜公司有义务向蔡君支付。
法院判决
驳回天倍喜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天倍喜公司需向蔡君支付各项提成合计约9.6万元。
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案例三:离职了,年终奖就一定泡汤?法院:这种情况,照发不误!
引用案例:(2022)陕01民终13148号 王省刚诉西安宝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述
王省刚在宝德信公司工作多年,2020年12月10日,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续该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王省刚主张2020年度年终奖(十三薪),但公司以“其已离职”为由拒绝支付。
争议焦点
宝德信公司是否应当向王省刚支付2020年度年终奖(十三薪)?
法院观点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即便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年终奖”,但如果劳动合同解除不是因为劳动者单方过失或主动辞职,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公司又无法证明其工作业绩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那么劳动者主张年终奖的,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宝德信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非王省刚主动辞职或存在单方过失,而且公司也拿不出证据证明王省刚不符合2020年年终奖发放标准。因此,王省刚主张的2020年年终奖,应当得到支持。
法院判决
部分改判一审判决,增判宝德信公司向王省刚支付2020年十三薪1762.01元。
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最后提醒:遇到薪酬纠纷,别慌!
从这3个真实案例能看出,公司的“降薪自主权”“关联公司甩锅”“离职无年终奖”等说法,都不是绝对的。只要你的诉求合法、事实清楚,法律会为你撑腰。
建议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时,先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会议纪要、沟通记录等证据,优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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