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我心里觉得挺闹心,并不是因为那辆奔驰S450L被埋了这件事本身引起的麻烦。
三部门坐在一起,把这辆车定性为“实质性报废”,强制拆解一下不就好了吗?
偏偏没人敢答应,就这样在这里踢皮球了,这不是拿公共安全开玩笑吗。
出点大事故的时候,补漏洞都已经来不及了,那时候谁还会在乎自己该不该负责任呢。
制度本是防范风险的保护伞,但是这次却成了某些人逃避责任的安全港。
现在连一辆埋在土里的奔驰都处理不了,哪天要挖出来的是带电池的新能源车呢?再狠一点的话换一个壳子变成校车怎么办。
只要它失去了安全属性,就要有制度把它彻底踢出流通环节来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
最让我感到寒心的是,这辆车成了监管的空白点。
这辆车要不要?
稍微懂点机械的都知道,这车早就不行了。
几吨土压在车顶上,金属骨架早就变形了,在底盘里全是泥巴的痕迹电子系统就更不用说了。哪天高速公路上气囊乱弹或者动力断掉的时候谁敢想?
但是现在各个部门互相推诿,交警不闻不顾、商务部不管事、环保局怕污染不敢管拆解厂想接却缺少政府批文这辆车就悬着了。
法律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只要公告注销就可以切断隐患,为什么就走不通呢?
其实就是一直在等待所谓的红头文件。
但是车是不会等人的,万一哪天真的修好了卖给了不懂行的家庭的话那就真的是悲剧了。
其实我很疑惑,这辆车被挖出来的时候漆面没有掉色、轮子也没有瘪陷的痕迹,并且可以用水洗一下再看一眼,但是它的内部却是定时炸弹。
车主是怎么把车埋在地下的?
那天的情景,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烧纸扎车”,大伙儿看热闹觉得豪横了去嘲笑我。
这辆车,是真正被埋过的。
这件事情也让人很烦。
咱们得想一想要不要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一下:我们监管部门害怕什么呢?
害怕承担责任就等于放弃对公共安全的把控,这样的态度不变的话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类似笑话;另一个问题是“实质性灭失”的车辆应该如何迅速清理?
不能让“谁来管”成为逃避的理由,必须要有明确的强制拆分程序才算是对生命的一种起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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